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向阳区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的下辖区,西起红旗路、万新街与郊区为邻,东至中山街与前进区接壤,南起同三高速公路,北至松花江(柳树岛)。全区总面积38平方公里,人口23.4万(2012年),有汉、朝鲜、满、回族等民族,总户数72241户,辖6个街道办事处,76个社区、5个行政村和柳树岛3个自然屯。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亿元(2012年)。建有杏林湖公园、水源山公园等旅游景点。2004年,区划整合,将永红区的建设街道办事处、长安街道办事处、友谊街道办事处的西站、北铁西、南铁西三个社区和郊区长青街道办事处的江南社区、万发社区、长青乡的长青村,四丰街道办事处的和平社区、四丰乡的新丰村划归向阳区管辖。调整后,东至中山路与前进区为邻,西起红旗街与郊区(永红)接壤,南傍四丰山,北隔松花江(含柳树岛)。向阳区地处佳木斯市中心地带,西起红旗路、万新街与郊区为邻,东至中山街与前进区接壤,南起同三高速公路,北至松花江(柳树岛)。全区总面积38平方公里。